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回复: 13

建议阿莫对于fp话题进行管制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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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0入12汤圆

发表于 2017-4-13 10:23:36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本帖最后由 limeng 于 2017-4-13 11:02 编辑

最近讨论这个话题的很大,我得提醒大家也提醒阿莫,这个话题如果讨论大了,有可能带来未知的麻烦,这不像是骂骂Z.F.那么简单,这是涉及到实质的严重的问题,轻者罚款,重者可判无期,买卖发票跟逃税性质完全不一样,希望大家有基本的常识:

fā piào属于Z.F.严禁管制的,买卖fā piào属于大罪,虽然大家讨论的金额不大,但是万一有事,直接牵连到阿莫平台,买卖及介绍都是重罪,做为入驻平台的嘉立创一定受到牵连,所以凡是在嘉立创版块讨论的一律删除!

出0入0汤圆

发表于 2017-4-13 10:31:48 | 显示全部楼层
是啊,有道理,大家都老实搬砖,别贪那点蝇头小利

出0入0汤圆

发表于 2017-4-13 10:38:08 | 显示全部楼层
有道理    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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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0入0汤圆

发表于 2017-4-13 10:38:10 来自手机 | 显示全部楼层
提示: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

出0入12汤圆

发表于 2017-4-13 10:42:26 | 显示全部楼层
支持。现在查的很严,还是不要讨论了。

出0入0汤圆

发表于 2017-4-13 12:25:46 | 显示全部楼层
确实。骂一骂发发牢骚可轻可重,这动了别人的奶酪。。。

出0入0汤圆

发表于 2017-4-13 20:00:35 | 显示全部楼层
FP直接涉及到国家的收入,因此买卖发票肯定有问题,阿莫论坛最好不要讨论这种问题。赞成楼主的意见。

出0入0汤圆

发表于 2017-4-14 17:35:13 | 显示全部楼层
支持!FP问题太敏感~

出0入54汤圆

发表于 2017-4-14 20:40:58 | 显示全部楼层
我在一个帖子里面说现在增票都需要合同以及公对公转账,有一个网友还认为我是言过其实
具体的说,现在连3个点的普票,超过1万的,财务都要求必须有合同了
坐标长沙,欢迎长沙朋友讨论
头像被屏蔽

出0入0汤圆

发表于 2017-4-14 20:44:09 来自手机 | 显示全部楼层
提示: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

出0入0汤圆

发表于 2017-4-14 21:02:40 | 显示全部楼层
mutoudonggua 发表于 2017-4-14 20:40
我在一个帖子里面说现在增票都需要合同以及公对公转账,有一个网友还认为我是言过其实
具体的说,现在连3个 ...


又见木头东瓜兄。。



出0入54汤圆

发表于 2017-4-14 22:31:06 | 显示全部楼层
kinsno 发表于 2017-4-14 21:02
又见木头东瓜兄。。

幸会幸会!

出0入0汤圆

发表于 2017-4-15 02:28:57 | 显示全部楼层
把P看成Q的路过

出0入0汤圆

发表于 2017-4-15 13:25:54 | 显示全部楼层
吓一跳,还以为是要封杀饭强话题呢,赶紧吃块过期的巧克力压压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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