搜索
bottom↓
回复: 10

本论坛不允许广告。被封锁ID的广告账号,在缴纳欠款后,可以要求解封账号或退款

[复制链接]

出16170入6148汤圆

发表于 2021-8-19 12:00:20 来自手机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我们论坛不允许广告。

需要广告推广的商家可以考虑在我们这里设立商业分论坛(比如:深圳嘉立创分论坛),可以与我们的业务员王小姐沟通。注:商业客户至少一年,不允许分期支付费用。

广告帖子收费如下:

1。招聘类帖子,2500元/月,赠送一年VIP++。
2。商业推广帖子,15000元/月。

一般违反版规的都是商业推广帖子,我们按1天500元的费用计算(不足1天按1天计算)。缴纳这个费用后,可以要求解开封锁,或要求退回余款。。

出16170入6148汤圆

 楼主| 发表于 2021-8-19 12:05:43 来自手机 | 显示全部楼层
广告账号被封锁ID后,可以访问论坛建设。访问其它分论坛会这样提示:


SNAG-0726.png

出0入0汤圆

发表于 2021-8-19 13:49:26 | 显示全部楼层
应该说不允许私下广告把,其实提示可以更明确点,引导因广告被封的人更直接的去找你们交钱推广。不然不懂得人,乍一看会以为你们这边不允许广告没有回旋余地。

出16170入6148汤圆

 楼主| 发表于 2021-8-19 13:52:31 来自手机 | 显示全部楼层
yang855u 发表于 2021-8-19 13:49
应该说不允许私下广告把,其实提示可以更明确点,引导因广告被封的人更直接的去找你们交钱推广。不然不懂得 ...

上面的提示有个链接可以点击。点击后会看到本帖子。

本帖子楼主位有这方面的说明。

出0入0汤圆

发表于 2021-8-24 17:56:26 | 显示全部楼层
你好,麻烦帮我解封下

出16170入6148汤圆

 楼主| 发表于 2021-8-24 20:29:49 来自手机 | 显示全部楼层
乐和南兴科技 发表于 2021-8-24 17:56
你好,麻烦帮我解封下


你刚注册就发广告2条,按每小时20.83元,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算,你自己计算一下18元的注册费够不够支付。

如果还有余款,可以联系我们退款。如果不够,请自觉将欠款打入我们账号。

出0入0汤圆

发表于 2021-8-27 14:50:47 | 显示全部楼层
打款账号呢?都看不到 我只发了一条 你后台查下

出0入300汤圆

发表于 2021-8-27 18:51:31 来自手机 | 显示全部楼层
打广告干什么呢,有那么迫不及待的挣钱吗。我做产品是严禁打广告的,我一直对厂里人说,推销员都是工厂的敌人,至今我的工厂也没有销售。

出30入25汤圆

发表于 2021-8-27 19:50:45 | 显示全部楼层
乐和南兴科技 发表于 2021-8-27 14:50
打款账号呢?都看不到 我只发了一条 你后台查下

这玩意儿肯定是私下处理啊!哪有这么公开回帖的?
你这是亲口告诉大家:贵司的产品推销,靠的是亲自下场,打广告骚扰公共技术论坛这种下作手段!

出16170入6148汤圆

 楼主| 发表于 2021-8-28 16:40:41 来自手机 | 显示全部楼层
shamiao 发表于 2021-8-27 19:50
这玩意儿肯定是私下处理啊!哪有这么公开回帖的?
你这是亲口告诉大家:贵司的产品推销,靠的是亲自下场 ...

此人不单止一上来就发广告,还发私信给坛友做广告。如果不是限制每天发的数目,肯定铺天满地了。

Screenshot_20210828-144058_Samsung Internet.jpg

出30入25汤圆

发表于 2021-8-30 09:45:44 | 显示全部楼层
armok. 发表于 2021-8-28 16:40
此人不单止一上来就发广告,还发私信给坛友做广告。如果不是限制每天发的数目,肯定铺天满地了。

...

唉,笨死了,突然很同情他们公司,招聘了个这样的宣传人员,怕不是竞争对手派来的卧底吧
回帖提示: 反政府言论将被立即封锁ID 在按“提交”前,请自问一下:我这样表达会给举报吗,会给自己惹麻烦吗? 另外:尽量不要使用Mark、顶等没有意义的回复。不得大量使用大字体和彩色字。【本论坛不允许直接上传手机拍摄图片,浪费大家下载带宽和论坛服务器空间,请压缩后(图片小于1兆)才上传。压缩方法可以在微信里面发给自己(不要勾选“原图),然后下载,就能得到压缩后的图片】。另外,手机版只能上传图片,要上传附件需要切换到电脑版(不需要使用电脑,手机上切换到电脑版就行,页面底部)。
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| 注册

本版积分规则

手机版|Archiver|amobbs.com 阿莫电子技术论坛 ( 粤ICP备2022115958号, 版权所有:东莞阿莫电子贸易商行 创办于2004年 (公安交互式论坛备案:44190002001997 ) )

GMT+8, 2024-5-10 19:55

© Since 2004 www.amobbs.com, 原www.ourdev.cn, 原www.ouravr.com

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